n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概述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和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63号),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,应当取得资质认定:
(一)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、结果的;
(二)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、结果的;
(三)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、结果的;
(四)为社会经济、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、结果的;
(五)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。
依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》、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和《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认证认可条件的条件和工作程序》的要求,司法鉴定机构需取得CMA资质认定。
作为为司法提供证明作用的鉴定机构,一般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同时,会申请CNAS认可,因此,在体系建立、有效运行和申请认可,会要求建立CNAS-CL08:2018《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、RB/T 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和RB/T 219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》二合一的管理体系,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建立需考虑CMA、CNAS和司法部相关要求,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辅导机构和老师至关重要。
n 司法鉴定机构CMA&CNAS认可辅导目标
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,我们制定了CMA和CNAS认可二合一的辅导方案,辅导方案从差距分析与改进、培训与体系建立、管理与技术能力建立、体系实施与持续改进,指导企业通过CMA和CNAS现场评审,并获得CMA和CNAS认可证书,并承诺100%通过,中途不收取认可费用。
n 辅导依据
n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
n 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63号)
n 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
n RB/T 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
n RB/T 219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》
n CNAS-CL08:2018《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
n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医物证DNA、微量物证、法医学、电子数据、文书、痕迹、声像资料、法医毒物分析和毒品鉴定领域的应用要求
n CNAS-CL01-G002:2018《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》
n CNAS-CL01-G003:2018《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》
n CNAS-GL001:2018《实验室认可指南》
n CNAS-RL01:2018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
n CNAS-RL02:2018《能力验证规则》
n 辅导内容
阶段 |
服务内容 |
差距分析与组织策划 |
n 项目组成立、启动会议; n 项目计划和KPI指标建议 n 确认申报CNAS、CMA认可标准清单; n 现场差距分析与诊断; n 设定组织结构、岗位设定; n 确定参加能力验证的项目。 |
培训与体系建立 |
n CNAS认可基础知识、认可流程和相关政策培训; n CNAS-CL08:2018认可准则培训; n RB/T 214-2017、RB/T 219-2017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; n 司法鉴定机构内审员培训; n 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培训 n 内审员考核 |
管理与技术能力建立 |
n 体系文件定稿审核; n 体系文件发布宣贯培训; n 质量计划编制辅导; n 测量不确定度培训; n 体系运行状况差距、改进辅导。 |
体系实施与持续改建 |
n 二合一内部审核、改进实施辅导; n 管理评审实施辅导; n 申报材料填写辅导; n 申报材料符合性审核辅导。 |
司法鉴定机构认可 |
n 授权签字人培训; n 应对审核技巧培训; n 模拟专家现场评审; n 现场评审前差距再次改进; n 现场评审陪同、应急处理; n 不符合项整改辅导 n 整改材料审核确认; n CMA、CNAS取证 n 取证后远程售后。 |
联系电话:020-32142456,13711491288 邮箱:13711491288@139.com 地址: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锦鑫二街18号813房 邮编:511340
2019-2029 纬度技术服务(广州)有限公司©版权所有 (www.lts2019.com)
备案号:粤ICP备19055983号